一审涉企民事调解撤诉率近五成,化解各类涉企案件讼争标的109.34亿元,适用经济影响评估机制解除强制措施财产金额7658.7万元,“活封活扣”释放财产价值15.31亿元,为企业追回账款超16亿元……
水积而鱼聚,木茂而鸟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梅州法院深刻践行这一要求,通过全程调解实质解纷、善意文明兑现权益、延伸服务赋能发展等一系列“组合拳”,构建全链条司法护企模式,着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梅县区法院松口法庭深入柚企开展普法,助力“梅”字号品牌做大做强。
评估机制“把脉”
在“最优解”中实现互利共赢
“原以为是持久战,没想到法院能直击要害,找到兼顾安全、效率与公平的共赢之道。”某设备公司负责人看着调解协议感慨道。
设备公司是一家从事研发、生产检测设备的企业,某科技公司向该公司定作一批防爆高低温试验箱后,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付剩余款项,设备公司坚持产品合格,诉至梅县区法院要求支付货款124.8万元,并申请冻结对方账户。庭审中,科技公司申请质量鉴定。
“若走鉴定程序耗时长,研发资金被套牢,我们这种小微企业根本耗不起!”
“设备无法满足生产需求,加上账户被冻结,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经营受到很大影响。”
……
双方负责人在法庭上道出困境。
“定作合同不同于买卖合同,标的物通常根据定作人特殊要求定制,且本案设备涉及高新技术,若启动专业鉴定,费用动辄数万元,耗时近半年,而结果不一定符合定作人预期,将进一步扩大双方损失。”看似普通的质量争议,实则牵动着两家小微企业的生存命脉,承办法官果断启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跳出质量鉴定传统思路,寻找“最优解”。
终于,在法官协调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涉合同自愿解除,设备公司申请解除对方账户冻结,科技公司在支付合理使用费后退还设备。这一安排既消除科技公司的安全顾虑,又为设备公司挽回损失留出空间。
今年,梅州法院出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十项举措,围绕立案、调解、审判、执行等诉讼全流程各环节回应民营企业司法需求,着力探索涉企纠纷“最优解”:
聚焦“优”服务,畅通涉企纠纷绿色通道,推行网上立案容缺机制,允许企业在期限内“先立后补”,有效压缩案件受理时间,诉讼服务满意度96.07%;聚焦“优”效率,涉企一审速裁案件平均审理时长27天,同比缩短2.3天,案件生效后15日内完成诉讼费退费,实现“主动退、一次清”;聚焦“优”效果,搭建房地产涉众纠纷“府院联动”风险双向预警平台,紧盯物业、金融、房地产等行业推进风险隐患“新案随清”,建立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对119宗涉企案件开展评估,引导调解、撤诉38件,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财产金额7658.7万元。

梅江区法院顺利移交执行标的给买受人,并为企业追回案款86万元,将胜诉企业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善意文明“化瘀”
在兑现“真金白银”中助企纾困
在梅州市梅江区东升工业园一生产线路板的电子公司厂房内,面对生产旺季四台被查封的核心设备,梅江法院灵活采取“边拍边产”策略,允许企业在监管下继续使用被查封设备生产直至拍卖成功,避免企业面临订单违约、市场流失等生存危机。
“设备没停,订单保住了,员工心也稳了!”电子公司负责人感慨道。这种“放水养鱼”而非“竭泽而渔”的方式,实现了债权兑现与企业发展的平衡。
今年以来,梅州法院贯彻善意文明司法理念,持续加大执行力度,执结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案件2741件,追回账款16.09亿元,运用“活封”“活扣”等柔性措施激活查封财产15.31亿元,为67家主动履行义务的失信企业卸下信用惩戒“枷锁”,最大限度保障企业生存发展。
在“止血”纾困的同时,梅州法院也注重帮助危困企业“造血”重生。
某置业公司因经营陷入僵局,名下土地经两轮六次处置均流拍,债权人、债务人共同向蕉岭法院申请破产。法院通过府院联动机制深入研判,认为该公司仍具挽救价值,果断启动预重整程序,创新采用“公开竞价+意向投资人保底”模式公开招募投资人。最终,该公司最大的债权人通过竞拍成为重整投资人,重整计划获各债权人组、出资人组全票通过。
“原以为只能清算退场,没想到还能重整再生。”该公司负责人难掩激动。经过重整,债权人受偿比例提升,2万余平方米土地得以盘活。
不止于解决个案困境,梅州法院进一步着眼于机制创新,通过优化执破衔接推动破产条件审查前移、执行程序延伸向后,实现执破程序资源优势整合,形成“双向赋能、一体推进”的“执破融合”工作格局,保障市场“优胜劣汰”“吐故纳新”,出清“僵尸企业”4家,化解债务金额4089.57万元,破产重整释放资源要素价值案例入选广东法院推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破产典型案例。
护企指南“开方”
在源头治理中赋能企业发展
“设备验收合格两年多,医院却以‘已申请拨款’为由拖欠货款,这不合理!”此前,某医院与某医疗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约定医院向医疗公司采购医疗设备及服务,在合同规定支付时间内医院向采购支付部门提交申请支付手续,即视为已按期支付。
然而,货款一直未到账,医疗公司无奈诉至法院,请求医院支付设备款及违约金。
办案团队经过审理,明确指出:不能以已向采购支付部门申请拨付资金为由长期拖欠民营企业款项。基于医疗公司已交付设备且验收合格,法院判决医院支付设备款及一定资金占用费。
案件背后,暴露出企业在合同条款订立中存在重大疏漏——未明确约定付款期限和违约责任,导致本可避免的矛盾升级成讼。
这样的案例并非个例,梅州法院还在审判实践中发现,民营企业普遍存在股权架构失衡、内部管理混乱、产权意识薄弱等问题,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为此,梅州法院以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为契机,围绕合同履行、劳动用工、知识产权等八大板块,精心编制《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指南》,系统梳理企业从设立、发展至退出市场全周期的136条法律风险,直击痛点,开出“药方”。
“这份指南对民营企业内部治理、对外投资、权益维护等方面有很强的指导意义,通俗易懂接地气,正是民营企业需要的权威法律科普书。”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李建国表示。
在此基础上,梅州法院进一步延伸司法触角:针对审判中发现的企业规章制度不完备、合同签订不严谨、劳动用工不规范等共性问题发出司法建议16份,推动“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常态化邀请民营企业家走进法院旁听庭审、参观普法基地等,“一企一策”解决问题131项;在产业园区、工业园区、综保区设立16个法官服务点,发出跨境贸易风险预警提示函,助力企业走出国门……通过一系列精准对接企业需求的司法举措,梅州法院正不断将法治保障融入企业发展肌理,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的最硬内核。